[2019-08-17]《M.I.T台灣誌-麥覺明導演執導火紅景點》:天神的足跡~【特富野古道】迷霧.山林.森呼吸
★★★2017年入選觀光局生態旅遊優質遊程~
◎ | 特富野古道位於嘉義縣阿里山鄉,全長6320公尺,原為鄒族人早年開闢的獵徑,日治時期古道後段改建成運送林木的「水山線」鐵路,至今仍留有許多鐵道遺跡,步道前段較為平緩;後段則是陡下的枕木階梯步道,為闊葉原始森林,四季景觀變化多端。 |
◎ | 沒有人走過特富野古道不稱讚的,這裡林木茂密,古木參天,加上舊鐵道與枕木相伴,迷漫在空氣中的還有一絲日治時期存留的人文歷史氣息。 |
◎ | 清新冷冽的空氣中,吐納之間盡是自然的芬多精,沿途生態豐富,由奇鳥類種類更是繁多。由自忠入古道前半段,柳杉環繞滿山遍谷,後段,沿路林相轉為闊葉原始林,景色秀麗迷人,為適合假日戶外踏青及賞鳥的好地方。 |
◎ | 頂石棹步道群設備完善,容易親近,是阿里山區知名景點之一,步道群由霧、茶、雲、霞、櫻五條步道所組成,每條步道各有特色,可以觀賞日出、日落、欣賞晚霞、雲海、繁花和層層疊疊的山巒。抬頭一看,湛藍的天空襯著潔白的雲朵,或者步行在恬靜的茶園旁,或者穿梭於鬱鬱的竹林、杉林裡,大口吸入清甜的空氣! |
◎ | 石棹,可感受春季阿里山的花團錦簇、遊人如織,美不勝收,海拔1500公尺,四周山巒環繞,前有廣闊的茶園可遠眺整個奮起湖全景、看雲海、賞夕陽、遠觀雲嘉南平原夜景、仰望滿天的星雨、午後濃霧四起,頗有「雲深不知處」的浪漫之情,而夏夜的螢火蟲,尤如點點星空般點綴著旅人寂靜的心,夏季至此,更是旅遊避暑的好地方森林步道的芬多精森林浴臨近其間,令人心曠神怡;冬季-冬季戀曲正上演,掬一口純淨天然的阿里山泉、來一盅阿里山高山茶最韻香繞舌的冬茶,冬季是令人想念的時刻,也是一年裏日出曙光乍現最令人感動的季節。 |
◎ | 鹿林山區視野寬廣,適合觀賞日出、雲海、晚霞、以及星空,在這裡就算發呆也心滿意足。行走在鹿林山步道,除了遙想當年的歷史,也別忘了好好欣賞此片美好,拿起相機帶一片風景回家。 |
★ | 特別提醒:因楓紅、夕陽、觀星等...為天候自然現象因素,人為無法完全掌握當天狀況。 |
★ | 如遇天候因素(下雨、氣溫..)其楓葉凋謝或未綻紅,還是會依原行程前往景點純欣賞其他景觀,請見諒。 |
行程內容(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僅供參考,出發後可能領隊依實際交通狀況略作調整) | |
第1天 |
06:45台北火車站集合07:00出發/阿里山管理處遊客中心/午餐/頂石棹阿里山高山茶園步道/抵達住宿飯店用餐/用完餐後自由活動~好好放鬆 |
餐 食 | 早餐/敬請自理●午餐/風味餐●晚餐/高山風味餐 |
住 宿 | 阿里山閣大飯店 |
第2天 |
07:00晨喚享用早餐/特富野古道(全長6.32公里,從自忠進入,走到3.7K來回,約3小時)/鹿林神木/塔塔加遊客中心享用午餐/信義酒莊/快樂賦歸! |
餐 食 | 早餐/活力早餐●午餐/高山風味餐●晚餐/敬請自理 |
#行程如小車出發,景點會略做更動,煩請見諒。 | |
活 動 費 用 |
四人房5,200元/人;三人房5,600元/人;二人房5,800元/人;單人房7,100元 |
費 用 包 含 |
1. 行程所列之交通、餐飲、景點門票及當地導覽人員等所有費用。 2. 全程投保200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3. 司機、導遊之住宿及全程服務費。 |
報 名 |
※為控房及人數,請於線上報名參加或電話報名,並請於報名確認後【二日內】,以ATM轉帳或銀行電匯繳費。
※未在報名後【二日內】繳費者視同放棄。綠生活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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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 款 |
採 ATM 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822】帳號:【1415-4021-5939】
採 銀行電匯方式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戶名: 綠生活旅行社有限公司
請於匯款或轉帳收據上註明活動名稱、活動日期、姓名,傳真至(02) 2518-2276或E-mail:[email protected],並來電(02) 2500-7227告之匯款帳號後5碼以便認完成繳費手續。 ※ 活動價格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以綠生活網站公告為依據 ※ |
注 意 事 項 |
1. 本行程因路況有可能做適度調整,請依【行前通知】為準。
2. 本行程需滿16人以上方可成行。 3. 行程將於【出發日前二天】另行以E-mail與手機簡訊同步發送行前通知相關注意事項。 4. 本次活動採報到完畢以戶為單位【按報到後統一抽籤】~ 依籤號依序選擇入座,請務必準時報到。 5. 住宿飯店以二人或四人為原則,飯店如無三人房型改以雙人房加床或四人房替代三人房用,住單人房需補房差。 6. 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參加證( 行前通知)以便核對身份,逾時不到者,視同放棄恕無法退費。 7. 如因個人因素未及上車或中途下車時,均視同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或分段補搭乘。 8. 領隊得依當天活動節慶或天候等等因素,視情況調整行程之先後順序,合先敘明。 9. 本案行程,佔車位、床位、餐位之孩童~ 過年期間一律與大人同價 。 10.本商品嬰兒定義依出發當日實際年齡為基準:0~3歲以下(不含3足歲),不含車位、床位、餐位及其他活動費用,僅含保險及作業費用。 11.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 12.為落實環境保護,愛護地球~請自備個人盥洗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沐浴用品等)鼓勵攜帶並使用個人環保碗筷及保溫瓶.大家一起來支持並力行環保節能運動! 13.山區氣候溫差較大,敬請自備禦寒衣物及雨具,並請隨時注意氣象報告。 14 活動將依當天天候狀況或特殊因素作順序或部分更動調整。 15.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 16.旅客一經報名代表雙方接受定型化旅遊契約書之相關規定。旅客相關通知時間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17.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18.遊覽車為密閉式空間,敬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上車,感謝您的配合。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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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費 標 準 |
A: 如遇天災=出發日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經氣象單位公佈,則延期出發,並另訂定出發日。
如消費者主動退團,應扣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B: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詳細取消規定請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規定:「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旅行業提共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
二、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
三、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20。 四、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30。 五、旅遊開始前第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0。 六、旅客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0。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旅行業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活動當日不能參加者,恕不退費及保留,以棄權論之!敬請見諒! ※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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